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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未都博客文章第1452篇:誰給我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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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頁提供2017年5月2日鑒定家、收藏家馬未都先生發(fā)表在馬未都博客上的文章閱讀,本期主題是證明,主要包括誰給我證明等內(nèi)容,全文如下:
我?guī)状我驗椴煌氖掠梢_一份同樣的證明,以致我感到警官都從心里嘲笑我了。這份證明我也不知在什么情況需要開,什么情況就可以免了,反正有人通知我開時,雖十分無奈,但也必須前往駐地派出所,開出《無犯罪證明》交差了事。
一個人犯沒犯罪只有自己最清楚,但要證明自己沒犯罪,清楚不清楚就不重要了,需要父母官替你證明。其實這個《無犯罪證明》只能證明一個人有沒有被抓住的犯罪,沒有被抓住的犯罪不在此例。所以說真正要開《無犯罪證明》應(yīng)該找上帝去開,派出所只管你人生中的微不足道的一小段。
犯錯誤是個普通現(xiàn)象,犯罪只是個別的現(xiàn)象,犯過罪的人百不足一,讓每個人去開《無犯罪證明》等于不相信大多數(shù)人,99%以上的公民都被不信任,一肚子委屈地去開《無犯罪證明》,這一點上就缺乏正能量,讓一個沒有犯過罪的人去開這樣一份證明真是有適度的羞辱感。
開證明信的最初傳統(tǒng)是從紅軍開路條繼承下來,民國時期國家動蕩,四分五裂,各自為政的區(qū)域都以已方的路條為準(zhǔn)放行,沒有辦法時這是個好辦法,自己不去證明自己,讓路條證明自己,在兵荒馬亂的時代倒也省心;可現(xiàn)在是太平盛世,朗朗乾坤讓每個人證明自己是良民,真是有點兒太那個了。
我們已陷入一個不信任的社會,希望我們不要再加劇這種不信任感。其實今天許多證明信完全是瞎開的,比如我去年親身經(jīng)歷的事情,有關(guān)部門不信任民政部門發(fā)的結(jié)婚證,非讓律師所開出證明信,證明某人的婚姻真實有效,這真讓人哭笑不得,民政部發(fā)的結(jié)婚證居然不如律師所開的證明,堂堂的國家民政部不生氣么?!
2017.4.26
文章評論
- 沙漠公主沙子 評論: 誰能證明我是我。


